内容摘要:知识产权产业化是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管理、再生传导以及产业提升的良性机制,是提高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转化效率的有效途径。知识产权产业化既是尊重创新、保护创新、提升创新质量的有效方式,也是提高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转化效率、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改善生产技术、提升生产效率的有效途径。知识产权产业化有利于创新和转化,是链接知识创新和转化的核心动力,也是国家产业升级、经济转型、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经济发展动能转换、提质增效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发力点,更是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第五,搭建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组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组织,设立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技术能力的评估指标体系,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第三方保障估值服务,提升交易的效率和交易的客观性和公平性。
关键词:国际化;知识产权产业化;知识产权强国;申请;创新;市场化;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交易;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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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产业化是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管理、再生传导以及产业提升的良性机制,是提高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转化效率的有效途径。知识产权产业化既是尊重创新、保护创新、提升创新质量的有效方式,也是提高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转化效率、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改善生产技术、提升生产效率的有效途径。知识产权产业化有利于创新和转化,是链接知识创新和转化的核心动力,也是国家产业升级、经济转型、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经济发展动能转换、提质增效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发力点,更是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提出“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重要战略”以来,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在国家层面日益清晰。特别是近几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及《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相继发布,知识产权已成为产业升级、经济转型、供给侧改革、经济发展动能转换以及国际竞争力提升重要发力点。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已成为我国的重要发展战略和强国战略。
产业化水平较低
国际化弱势失衡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较低和国际化弱势失衡成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两大问题。
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专利密集型产业的产业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较低。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仅占GDP的11%,远低于美国的35%和欧盟的39%。二是研发、转化内部化倾向较高。我国88.1%的企业专利权人倾向于自行完成从发明创造、产品开发到销售的全过程,外部市场化水平很低。三是研发资金筹集市场化水平较低。我国96.4%的企业主体的研发资金靠自筹,81.3%的个人的研发资金靠积蓄,市场化筹资水平很低。四是成果市场转化比率非常低。在市场上成功许可他人使用的比例仅为9.9%,成功转让给他人专利占有效专利比率更低,只有5.5%。五是专利实施率不高。我国有效专利实施率为57.9%,专利实施率不高。整体上,我国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较低,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转化、应用和保护的良性传导机制尚未形成。
国际化弱势失衡主要表现为国际化水平低且源自外部的知识产权远大于内部“走出去”的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中质量较高的专利为例:在提交的专利申请来源地构成上,我国提交的专利申请4%来自日本,3%来自欧盟,3%来自美国;88%来自内部;美国和欧盟来自内部的提交专利申请都不到50%,国际化程度较高。在全球专利申请中,2014年源自我国的专利申请数为1008743项,占比仅为12.21%;相对我国专利申请第一大国的地位,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和比例都大幅偏低。从五大局间的专利活动相互关系来看,美国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为33963项,而我国在美国的申请只有18040项;日本在我国的专利申请超过4万项,而我国在日本的专利申请仅有2531项,相对于其他四局,我国均处于国际化程度不高的弱势失衡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