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成都恐慌事件造谣小伙被拘:见多人跑出以为暴乱
2014年03月18日 08:45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熊浩然 字号

内容摘要:3月14日下午4点半左右,成都市春熙路一带不少市民在不明原因下狂奔,网上随即出现春熙路发生暴力伤人事件的传闻。

关键词:暴乱;造谣;恐慌;春熙路;恐怖信息

作者简介:

  3月14日下午4点半左右,成都市春熙路一带不少市民在不明原因下狂奔,网上随即出现春熙路发生暴力伤人事件的传闻。随后,大量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并未发现伤人事件发生,警方及时辟谣。随后,造谣者李某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刑拘,另有两人受到治安处罚。

  18岁小伙很后悔

  昨日,记者在成都市看守所见到了18岁的李某,对于自己的行为,他直言十分后悔。

  李某说,他当时在春熙路附近,看到很多人从某商场跑出来,他来不及问,跟着人群跑,后来用手机发了条“成都春熙路发生暴乱,我在现场,简直心惊肉跳,毛骨悚然”的消息并配发了3张手机拍摄的照片到QQ空间,并同步到了微博上,“我不晓得那个商场发生了什么事,以为有人在砍人,就以为有暴乱。”

  成都警方表示:希望广大市民对出现的各类危害信息要有一个判明过程,不信谣、不传谣。遇到突发情况要有序规避,不要惊慌失措,并及时报警求助。律师说法

  造谣或面临刑事追责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军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陈军说。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何容)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