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中国之声关注了多地计生政策与新生儿落户挂钩的报道,国家卫计委表示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就联合下发了通知,即使是针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也不得自立限制落户的法规。同时在7月 10号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再次强调,坚决禁止将计生政策与新生儿落户、低保等挂钩,坚决反对不结扎不落户。“不强制结扎,但是前提是要有医生证明,否则无法开具计生证明”,这样一种对政策的解读,并不只在佛山出现,在广州市也有类似情况,严女士, 2012年生育二胎并在当年缴纳社会抚养费,但因为拒绝结扎,小孩现在都没有能够落户,前几日,她再次前往花都区花山镇计生办。
关键词:结扎;政策;落户;计生办工作人员;佛山;计划生育;报道;国家卫计委;派出所;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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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中国之声关注了多地计生政策与新生儿落户挂钩的报道,国家卫计委表示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就联合下发了通知,即使是针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也不得自立限制落户的法规。同时在7月10号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再次强调,坚决禁止将计生政策与新生儿落户、低保等挂钩,坚决反对不结扎不落户。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在广东佛山、花都、珠海等地仍然存在类似的情况,还有几个省份,部分家庭的二胎是在单独二孩政策出台之后,在地区政策落地之前出生,那对于这些新生儿到底要不要交社会抚养费的问题,政策依旧不明朗。为何计生政策与行政审批挂钩现象迟迟不能被终结?
李先生,大学毕业后与自己的妻子定居广东佛山,两个人工作稳定、感情也很和睦,去年11月,小家庭迎来了第二个新生命。
李先生:我这第二个小孩是2013年11月20日出生的,其实从我们个人来讲,我们也再不想生小孩了,因为两个我们已经就很满意了。
2013年11月15号,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但是具体到各省,细则推出的时间又有所不同,在广东,相关政策于2014年3月27号实施。也就是说,李先生和妻子的第二个小孩,属于在政策过渡期内出生,关于社会抚养费的收缴和落户问题,当地派出所和街道,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7月底,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来到了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科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记者:是那个广东政策出来之前,然后国家的政策出来之后。
派出所:您要问计生哦!
记者:问计生?
派出所:你要拿表去计生那边,加意见,看他那边怎么界定你。
李先生:现在这个还和计生挂钩吗?
派出所:户口全部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