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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啃老”立法引热议:老年人主动要求“被啃老”
2014年08月25日 17:2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禁啃老”立法引热议继江苏省、山东省等地之后,杭州市也将通过地方立法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而这次和以往一样引起广泛关注,质疑的声音也不在少数。成年子女和父母本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在没有经过父母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父母财产这本是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这就已经超出了道德的范畴。严格说来,立法“禁啃老”禁止的只是对老人财产进行侵占的恶意行为以及强行要求“啃老”的无理要求,初衷更在于保护老人的独立财产权益,营造尊重老人、责任独立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老年人;父母;生活;老人;立法;徐青;孩子;禁止;子女提供;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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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

 

“禁啃老”立法引热议

  继江苏省、山东省等地之后,杭州市也将通过地方立法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而这次和以往一样引起广泛关注,质疑的声音也不在少数。

  赞成的人表示,“啃老”虽属家庭内部问题,一直以来是民不告、法不究,但老年人有了这项权利,会对“啃老族”产生更强的震慑力。反对的人则认为,是否资助子女老年人本来就有决定权,立法实属“多此一举”。政府应该从社会保障机制和关心关怀上下功夫,扶持和引导那些暂时不能自立的社会群体,让他们能尽快摆脱对老人的生活依靠和经济依赖,通过一纸条例强行介入最后可能吃力不讨好。

  但也有部分律师和学者认为并非多此一举。他们认为,之所以会产生“啃老族”,既有年轻人心理承受能力差、不能吃苦等主观原因,也有就业、住房等社会压力过大造成的影响,赋予老年人对“啃老”说不的权利之后,会不会行使这一权利,大部分老年人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良好判断的。

  老年人主动要求“被啃老”

  对于条例中“老人有权拒绝子女资助要求”的说法,似乎也隐含着制定者对年迈父母“被啃老”的恻隐之心。一项随机的抽样调查显示,不少老年家长表示自己是心甘情愿甚至主动要求“被啃老”的。

  在受访的老人中,大部分表示乐意为子女投资购房。其中有已经为孩子支付首付或正在看房的,也有为孩子积极支持装修费用的。还有两位经济方面不太富裕的父母称,因无力为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反而感到歉疚。甚至有一位家长称自己孩子不愿被父母资助而考虑租房,但受到了她和老伴的一致反对。

  由此可见,很多父母群体是支持“啃老”的积极参与者,并非是“被啃老”的消极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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