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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发布、收钱删帖 互联网“恶之花”怎样铲除?
2014年11月20日 12:16 来源:新华网 作者:鲁畅 高博 字号

内容摘要:网络公关公司本着“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的“理念”,网站编辑利用便利条件为公关公司提供有偿发布和删帖,一条复杂的黑色利益链至此形成。

关键词:发布;互联网;吴俊;法律责任;网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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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鲁畅 高博)网络公关公司本着“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的“理念”,网站编辑利用便利条件为公关公司提供有偿发布和删帖,一条复杂的黑色利益链至此形成。

  “立二拆四”策划的“僧人后海船震”“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奥运”等网络事件都与网站编辑的助推不无关系。

  尽管“有偿发布”“有偿删帖”的寻租产业链不断被曝光,仍有一些“隐形删帖”的新招与国家的严管措施“打游击”。业内人士表示,清理互联网的不良环境需法治与自律并行,多方发力将治理常态化,才能从根本上肃清乱象,还互联网一个清朗空间。

  有偿发布、收钱删帖 “立二拆四”两帮手分别获刑

  网络编辑利用职务便利有偿发布视频,传媒公司法人提供有偿删帖服务,助推“立二拆四”在网络间“风生水起”。

  14日,原新浪网视频编辑吴俊、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四个月。宣判后,吴俊、赵玉科均表示不上诉。

  吴俊、赵玉科二人的获刑与此前落网的网络推手“立二拆四”(原名杨秀宇)关系密切。据检方指控,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间,吴俊多次接受杨秀宇承担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委托,利用其担任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视频编辑的职务便利,为两家公司在新浪网推荐、发布视频,并收受给付50100元。

  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在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间,以赢利为目的,接受上述两家公司委托,有偿删帖并收取删帖费用7万余元。吴俊、赵玉科分别被北京朝阳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刑。

  “服务”明码标价:删帖1200元/条,首页推广三月4000元

  记者发现,近年来,互联网有偿发布、删帖已经成为业内常态,虽然各大论坛、贴吧等都对员工该类行为作出严格规定,但在利益驱使下,“内外勾结”仍旧为互联网“恶之花”提供了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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