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骗子假冒“市政法委主任”骗财10万获刑
2014年11月21日 14: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吴奇勇 李煜 柳维佳 字号

内容摘要:以为“天上掉下个钻石王老五”,湖北荆门市民刘女士怦然心动。

关键词:骗子假冒政法委主任骗财;假冒

作者简介:

  中新网荆门11月21日电 (吴奇勇 李煜 柳维佳)以为“天上掉下个钻石王老五”,湖北荆门市民刘女士怦然心动。然而她做梦都没想到,这位条件甚好的“市政法委主任”竟是个骗子,骗取刘女士10.5万元。最终,该男子因犯诈骗罪经东宝区检察院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7.5万元。

  2013年4月,刘女士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姓成的男子,对方自称系荆门市政法委主任,在荆门城区有两套房。两人在聊天中,成某透露出对刘女士的好感。

  经过一段时间了解,成某提出要与刘女士结婚,并表示想将两套房子过户到刘女士名下。由于房屋过户需要支付10多万元过户费,刘女士从外地回到荆门。成某带刘女士去看房,刘女士很满意,第二天就将10.5万元交给成某。不久,刘女士发现被骗,随即报警。

  2013年9月,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成某交代,他真实名字为王某,今年47岁,其想过户给刘女士的房子也是朋友的。

  案发后,王某向刘女士退赔3万元,取得了谅解。

  东宝区检察院主办检察官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宇)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