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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专门立法防治家暴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4年11月26日 17:33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国务院法制办25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键词:家庭暴力;防治;立法;意见稿;征求

作者简介:

  我国首次专门立法防治家庭暴力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25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家庭暴力行为,任何组织和公民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征求意见稿对家庭暴力进行了界定,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所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

  根据相关说明,有恋爱、同居、前配偶等关系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与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没有实质区别,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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