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的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一名艾滋病感染男童遭同村200余人联名驱离一事,国家卫生计生委昨天做出回应,称当地政府正在组织落实该儿童的入学、宣传教育及与村民沟通等工作,并强调国家将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就学、就医及生活救助等基本权利。
关键词:策划;艾滋男童;艾滋病;村民;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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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名驱逐艾滋男童被指“策划”
卫计委重申:应保障艾滋男孩就学就医与生活救助

北京晚报讯(记者代丽丽)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的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一名艾滋病感染男童遭同村200余人联名驱离一事,国家卫生计生委昨天做出回应,称当地政府正在组织落实该儿童的入学、宣传教育及与村民沟通等工作,并强调国家将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就学、就医及生活救助等基本权利。
据媒体报道,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的一名8岁男孩坤坤,在母亲怀孕时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并因患病遭到村民歧视。本月7日,该村数十名村民就“怎样让8岁艾滋病男童坤坤离开村庄”开会讨论,最终形成了一份“联名信”,要求有关部门对坤坤进行隔离防治,离开村庄,保障全村群众及儿童的健康。最终,203位村民在“联名信”上签下了名字、按手印。
卫计委表态
应保障艾滋儿童 就学就医等权利
国家卫生计生委昨天表示,该委获知消息后,立即责成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地方政府妥善做好该名艾滋病感染儿童的医疗救治、生活救助和入学教育等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重申,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权益保护。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我国还实施了“四免一关怀”救治救助政策,卫生计生委、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多个文件,均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学、就医、生活救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通知,重申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学、就医及生活救助等基本权利的要求,并要求各地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抽查,确保各项政策切实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