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北京公积金“认房不认贷” 改善型购房者受益
2015年05月30日 11:01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刘天思 字号

内容摘要: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下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再次调整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关键词:购房;北京;北京市;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

作者简介: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下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再次调整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专家解读这一次调整,将使部分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购房者受益,进一步刺激市场需求。

  根据《通知》的最新要求,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当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是120万元。借款申请人虽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或个人住房贷款,但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名下无住房,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是120万元。

  通知还指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仅仅是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解释称,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主要目的是落实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此政策分析称,北京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将直接刺激市场需求,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张大伟认为,北京公积金的政策全面改变为认房不认贷,对过去结清的贷款不计算,这对于北京市场来说,大部分改善型需求都有使用公积金的可能性。(记者刘天思)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彦)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