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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首付新旧对比 卖掉名下房再购房仍算首套
2015年05月30日 15:43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赵莹莹 字号

内容摘要:在“3·30”新政颁布的两个月后,备受关注的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终于出台。

关键词:购房;公积金贷款;套房;住房公积金管理;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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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三成

    卖掉名下房再购房仍算首套

 

    在“3·30”新政颁布的两个月后,备受关注的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终于出台。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6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的认定将从“认房又认贷”变为“认房不认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成。

  名下房产卖掉再购仍算首套

  对于首套房贷款,通知提出,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此前,本市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执行“认房又认贷”,只要购房人家庭曾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此前以购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即使申请贷款时名下已无房,依然得按照二套计算。而根据此次的规定,只要是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系统中没有住房的,购房就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这意味着,如果此前有房,只要将其卖掉,即便之前用过贷款,或是因购房提取过公积金,也都能被认定为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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