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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方提示 八种重要证件丢失后这样补办
2015年10月20日 14:20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辛戈 杨婉昀 字号

内容摘要:注意事项:公民在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1、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2、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经过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1、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1、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

关键词:身份证;丢失;申请;遗失;居民;登记;证件;证书;房屋;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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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种重要证件丢失后这样补办

 

  近日,一大学生因火车票丢失被要求补全票而起诉昆明铁路局。铁路部门回应,旅客可先补票乘车,核实后到站再退回补票款。那么,重要票证丢失后如何挂失?如何高效补办?10月19日,山西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重要证件补办攻略”。

  身份证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人像和指纹采集。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

  4、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5、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公民在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1、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2、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经过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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