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羊城晚报讯记者赵燕华报道:《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日前已获市政府批复,即将公布施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将进入“有据可依”的新阶段。
关键词:历史建筑;修缮;历史建筑保护;保护规划;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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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处历史建筑修缮有据可依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日前已获市政府批复,即将公布施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将进入“有据可依”的新阶段。这也标志着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据悉,市国规委名城办于2014年底启动了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两年来,市国规委和规划编制单位对广州市首批历史建筑进行了逐栋的入户调查,研究确定了技术路线,明确了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文本内容和图则形式,并多次征求市名城委专家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对各方面意见逐条优化和完善。
每处历史建筑都有了自己的“名片”
这次市政府通过的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和398处历史建筑的保护图则两部分。
每处历史建筑对应一张法定保护图则和一张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保护图则除了名称、地址、编号等基本属性外,还记载了该建筑所处保护区位、年代、风格、历史资料和价值认定,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类型(一类或二类保护)和禁止性功能,提出保护要求;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认定了该建筑的核心价值要素及保护要求,按照要求,凡涉及这些价值要素的修缮,就不属于轻微修缮,要按程序报批。
据了解,历史建筑与文物建筑不同,文物的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而历史建筑要保护的是历史风貌和价值要素,在此基础上鼓励活化利用。
首次建立广州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体系
据介绍,本次规划的最大亮点是首次建立广州历史建筑的保护图则体系,把需要保护的内容逐一精准划定,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有了保护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业主、住户、使用人、街镇和各管理部门都能清晰识别价值要素,明确保护要求,对是否属于轻微修缮、是否要报建,做到有据可依。
保护规划公告实施后,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要求,在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年度核查制度,制定历史建筑的年度修缮计划,继续完善历史建筑的修缮维护利用指引,为保护责任人提供历史建筑修缮的咨询服务。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和相关技术单位可根据保护规划初步判定日常维修和修缮是否涉及价值部位,并可按照保护规划进行合理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