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国家发改委通知指出 地方车改补贴统筹比例不设上限
2017年03月22日 08:21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赵展慧 字号

内容摘要:20日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细化保留车辆的使用办法,明确要妥善处理好县乡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提出支持地方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鼓励向基层倾斜配备车辆等具体措施。

关键词:统筹;车改补贴;出行;公务;基层

作者简介:

  人民日报北京3月21日电(记者赵展慧)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细化保留车辆的使用办法,明确要妥善处理好县乡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提出支持地方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鼓励向基层倾斜配备车辆等具体措施。

  妥善处理好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是此次通知的主要内容。通知强调要对县乡公务出行有所倾斜。比如交通补贴方面,支持地方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集中部分重点保障好出行任务重的岗位和人员,地方车改补贴统筹比例不设上限;同时鼓励地方在车改核定的交通补贴总额内,按实际承担工作岗位来核定补贴标准。

  配备车辆也鼓励向基层倾斜,在保证节支率的前提下,全省统筹从现有保留车辆中向基层县乡调剂配备使用,纳入平台管理,也可以通过引入新能源车辆分时租赁等办法保障基层县乡公务出行。

  通知还提出,允许县乡保障范围之外的、公共交通不便地区的公务出行,在制定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和限定费用标准、信息公开透明的条件下,采取按距离远近包干交通费的办法。交通费应按次发放,不应采取定期定额的形式脱离工作实际需要变相发放给个人。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韩卓吾)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