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东南网4月 15日讯(海峡网记者陈娜)福州市中招办刚发布了《关于2017年福州市中招加分照顾考生审核办法的通知》。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开具证明及审核办法考生在学校领取并填写计生加分申请表,经学校盖印后,由考生或家长带至卫计部门申请身份认定。军人子女开具证明及审核办法享受加分照顾的军人子女开具证明办法详见市中招网2017年 3月发布的《关于军人子女办理中考加分审核登记的通知》(榕教中〔2017〕12号)。台籍考生、台湾同胞及台商子女开具证明办法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到福州市中招网下载。2.考生或家长携带经学校盖印的《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 22日前到相关部门办理证明手续后,将表格和相关佐证材料交到中考报名点(学校)统一网上录入。
关键词:考生;审核;照顾;学校;福州市;军人;证件;开具;享受;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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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5日讯(海峡网记者陈娜)福州市中招办刚发布了《关于2017年福州市中招加分照顾考生审核办法的通知》。那么,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应该怎样办理审核手续?让我们一起来看看2017年中考中招加分照顾审核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福州市2017年中招照顾规定
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港、澳、台同胞、当地驻军子女,市级(指设区市,下同)以上的劳模、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子女,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和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享受加2分照顾
初中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6月25日),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农村初中在福州市区指享受免费提供作业本的学校,在七县(市)指除城区中学以外的乡镇学校。
享受加3分照顾
户口在本市的归侨考生、华侨(归侨)子女和户口在本市的台湾籍考生。
军人子女中招优待办法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享受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顾的对象包括下列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
1.因公牺牲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顾。







